港車北上及指定跨境駕駛計劃無須再展示封閉道路許可證,轉新電子信更方便!

運輸署由2025年10月13日起,獲批准參與「港車北上」的車輛將無須申請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許可證);「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泊車轉乘計劃」和「深圳灣一次性特別配額計劃」下的車輛則由10月20日起實施同樣安排。新安排可進一步便利跨境出行,同時提高效率,預計合共惠及超過10萬輛合資格車輛。

運輸署會以電郵通知現時已獲發有效許可證的持證人有關新措施生效前後的安排,詳情如下:

生效日期前:須繼續於車輛擋風玻璃上展示有效的許可證方可出行。

生效日期後:無須於車輛擋風玻璃上展示許可證,惟仍須繼續保留有效的許可證及批准信直至到期日,以便當有執法人員檢查車輛參與指定計劃的資格時,出示以作證明。待現時的許可證及批准信屆滿後,如持證人有意繼續參與相關計劃,須按相關計劃的要求向運輸署遞交續期申請。

新申請或續期申請

至於新申請或續期申請,由於參與指定計劃的申請人日後再無須申請許可證,運輸署只會向成功申請人發出「電子批准信」以確認其參與資格。他們可自行下載或列印「電子批准信」以向執法人員在檢查車輛參與指定計劃的資格時作證明。

《2025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訂)規例》已獲立法會通過。政府刊憲列明在上述三個指定計劃下獲批准的車輛將於指定生效日期起不受指定封閉道路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