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車北上逢周二、三毋須預約,便利市民彈性出行

「港車北上」自2023年實行以來,駕駛者必須透過運輸署網上服務系統,預約指定日子及時段經港珠澳大橋前往廣東省。運輸署已公布由2025年9月1日起,逢星期二及三,港車毋須預約便可出行到廣東省,惟指定日子仍須預約,包括香港或內地公眾假日及前夕、港珠澳大橋免收橋費日及當局不時公布的日子;而逢星期一、四至日亦須繼續預約。

運輸署亦表示更新網頁,會列明未來六個月毋須預約的日子,並會於每月首日在「指定日子預約系統」公布下月毋須預約的日子供參閱。署方也會繼續按現有機制於每月的第15個曆日開放下月的指定日子以供預約。計劃的申請資格、程序和抽籤安排維持不變。

運輸署最後提醒各位申請者,如欲在指定日子出行,必須在出行日子前一天的中午12時前或更早的時間透過「指定日子預約系統」成功完成預約,才可於預約時段出行。 如需取消預約,必須在該出行日子的前一個天的中午12時前透過「指定日子預約系統」取消該預約。未有成功完成預約出行的人士,須考慮以其他方式前往內地。

在指定日子沒有預約、沒有按預約時段出行前往廣東省、或預約出行後沒有入境廣東省(例如中途折返或轉往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東停車場),將要面對以下罰則:

運輸署有權抽查「港車北上」車輛的出入境紀錄,以確保出行人士按時出行。如任何車輛被發現違反出行安排,運輸署會在首次違規時向車輛的申請人發出警告信/提示訊息,所有的違規紀錄將由違規日起計保存一年。如有關車輛被發現再次違反出行安排,運輸署有權暫停其透過「指定日子預約系統」預約出行的資格,或撤銷其「港車北上」資格,甚至暫停其再次申請「港車北上」的資格。運輸署亦會同時通報內地部門取消有關車輛的內地「電子牌證」。

在指定日子沒有預約、沒有按預約時段出行前往廣東省、或預約出行後沒有入境廣東省(例如中途折返或轉往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東停車場):

  • 過往一年內首次:警告訊息
  • 過往一年內第二次:暫停預約出行資格四星期
  • 過往一年內第三次:暫停預約出行資格六星期
  • 過往一年內第四次:撤銷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港車北上」資格及暫停再次申請「港車北上」的資格三個月

在指定日子預約後沒有出行:

  • 過往一年內首次:提示訊息
  • 過往一年內第二次:警告訊息
  • 過往一年內第三次:暫停預約出行資格四星期
  • 過往一年內第四次:暫停預約出行資格六星期
  • 過往一年內第五次:撤銷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港車北上」資格及暫停再次申請「港車北上」的資格三個月